前言
世界上很少有人不想要愛自己,但很想要不代表做得到,因為這其中有著做到跟想要的落差。
我們永遠都想要更有自信、更喜歡自己,但這些想要的希望都不是我們可以直接控制的。
因為這種想要、希望,現實中卻達不到的落差,造成了我們常見的痛苦點:
- 我們總是花很多時間與自己的低自我價值感做鬥爭、做批判
- 堅信如果自己更喜歡自己,將能夠克服生活中的許多問題,但是這中間過程就不知道要如何行動了
你有發現到一件事嗎?上述這些狀態,全部都是被動語句用法,
也就是都出自於自身希望,但看不到具體做法。
我們會認為自己需要先自我感覺良好,才能提高自我價值並停止拖延,例如有自信的人才能XXXX,因為先有XXXX,所以才能去OOOO,但實際上應該要反過來。因為僅僅相信如果自己有更多自信,以為這樣堅持夢想更簡單,這是很天真的想法。
對於很多人來說,假設自己需要更多的自信才能完成困難的事情,就是一種危險的限制性信念,因為把自己的主動性縮小了,而且如果不主動先開頭做什麼,就莫名其妙冀望自己就要有自信,根本就是在許一個空空的願望。
為什麼我們不愛自己?
因為在我們成長過程中,對於情緒和行為之間關聯的困惑
我一直到長大之後,接觸到「成長性思維」,才知道原來自己以前一直被完美主義給綑綁住,
也因為被綑綁住,總覺得要做就要最好,要嘛就不要做。這種承襲自原生家庭的完美主義概念綑綁住我不願意輕易去行動、去試錯,也就造就我無法透過行動中建構嘗試錯誤的自信,遇到挫折就覺得不完美、想逃離。
過去總是陷在這種誤以為要「先有自信感,感覺完美才去行動」這種邏輯因果的繆誤。
如果你不願意做那些感覺有挑戰性的事情,
你要如何獲得更高的自我價值?
僅僅只是希望它並不會實現。
現在我鼓勵的做法是,先稍稍跨出舒適圈、稍有挑戰性的事,透過這種計畫性地挑戰,起動對自己感覺良好的循環方法之一。對於「完美主義」這種錯誤詮釋、限制性的崇拜與信仰讓我們陷入行動癱瘓,使我們陷入自我價值低下,或入因此產生的自我破壞循環之中。
與其坐在一起希望自己更有自信、喜歡自己,
不如嘗試愛自己,愛那個不完美、不夠有自信的自己
分清楚主動與被動用法,愛是一種行動。喜歡是一種感覺狀態。
顛倒過來化為對自己有利的詮釋,才是真正愛自己的行動之一。
- 喜歡自己是一種感覺。這是你擁有的東西。例如,在完成工作中的演示文稿之後,您可能會發現自己處於喜歡自己的狀態。
- 但愛自己是你要做的事情。這是一個選擇,導致某種行為。
任何一種情緒或感覺一樣,它只是由於我們固定和經常思考的事情而間接產生。
我推薦你多研究一些愛自己的行為,養成愛和善待自己的習慣,而不是聽大眾媒體道聽塗說,覺得多消費什麼、多買什麼就是在愛自己,那只是用消費來彌補自己的空虛感。
結 論
訓練自己愛自己,不是一種高大上的靈性口號,雖然這個概念被很多靈性團體拿來用,
但不代表只有它們說了算,你可以自己決定,控制決定是否要多愛自己一點。
隨著時間的推移,努力於練習自己愛自己的這些行為,最終我們會更喜歡自己。
- 你想當作家,看到自己寫的書被出版。但你不能只寫一本書。一本書是許多較小行動的長期結果。儘管拿著你的第一本書很酷,但僅僅考慮它不會讓你更接近。先從每天固定寫 300~1000字以上開始。
- 當做錯事、做錯決定,不要只會批判自己,要練習說服自己:這是一個經驗讓我學習的。
- 犯錯後你可以對自己有慈悲心與同情心,而不是過於挑剔和評判。
- 立即做出行為,知行合一
- 固定花點時間做自我感恩反思。
- 對高敏族的你我而言,設定一個健康的界限
坦承不夠有自信,只是一種中立的狀態,承認這種狀態可以讓自己保有謙卑之心,總是覺得自己不夠好、沒有自信,不妨策略性應用自己原有的謙卑,拿來轉化與督促自己靠近完美的動力,會比總是裹足不前來得有建設性。
實現我們的目標或改善我們的感受的最佳方法是刻意忘記太遠的目標或希望,
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策略與階段性實現目標的小行動上。
這會讓我們感覺良好更容易採取行動,有時就是必須主動先行動,最終才能感覺良好。
儘管我不喜歡自己,但我可以愛自己,重點就是自由地開始做可以改善自己感覺的事情。
「愛是人身上的主動力量。」
(愛的能力不需外求)出自於《愛的藝術》
愛的藝術(史上最暢銷心理學不朽經典世紀新譯本):心理學大師佛洛姆談愛的真諦,一本學習如何去愛的聖經